2008年10月,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共拒绝了来自76个国家(地区)的产品1130批次,环比增长9.7%。其中,位居首位的是中国,共被拒绝153批次(不含香港地区的115批次和台湾地区的24批次),占比13.5%,环比下降6.1%;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15批次,占比10.2%,位居第二位;分列第三、四、五位的国家分别为墨西哥84批次,占比7.4%、加拿大81批次,占比7.2%、日本58批次,占比5.1%。
本月,在美国FDA拒绝进口的中国产品中,广东省被拒绝的最多,为37批次;其次被拒绝进口较多的省份还包括:浙江(22批次)、江苏(18批次)、上海(8批次)、山东(8批次)。 本月,在美国FDA拒绝的153批次的中国产品中,食品37批次,占比24.2%。被拒绝的具体原因如下: 被拒绝进口的原因 | 拒绝批次 | 含有不洁净或不适合食用的物质 | 11 | 加工工艺未备案 | 8 | 制造商的低酸罐头或酸化食品未注册 | 7 | 含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 6 | 重量、尺寸或份数与实际不符 | 5 | 未标明食品的通用或常用名称 | 4 | 售药残留 | 4 | 标签未包含必须的营养成分信息 | 3 | 含有二种或以上添加剂但未标明其常用或通用名 | 3 | 未标明生产商、包装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 3 | 含有杀虫剂 | 3 | 含有不安全色素 | 2 | 含有呋喃西林 | 2 | 含有三聚氰胺 | 2 | 含有其他有害、有毒物质 | 2 | 标签无英文 | 1 | 拒绝入境产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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