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糠醇即将于2008年11月1日到期,并要求其成员国内企业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到期日3个月前的期限内向欧盟提交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申请。 2002年8月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糠醇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2003年10月31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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