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国际钢材价格大幅下滑的影响,中也两国企业的贸易纠纷频频出现,涉案产品以螺纹钢材居多,涉案金额较大。 贸易纠纷通常为也门进口商因钢材价格下跌,而拒绝按照原合同金额支付中国企业货款,推委扯皮,拖延货物滞港时间,利用货物到亚丁港3个月无人认领则拍卖的相关规定,索取货物;或者,与也门当地法院相互勾结,通过法院判决获得对货物的所有权。
也门立法很不完善,司法系统缺乏监管,法官判案任意性很强,外国企业胜诉可能性不大。鉴此,希望中国企业,特别从事钢材出口的企业,在与也商从事贸易活动时,务必谨慎签约,提高警惕,严格选择客户和也门的开证银行,以免处于被动,避免可能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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