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也是全球政治与社会环境最稳定的国家之一。目前在位的君主是贝娅特丽克丝女皇(Queen Beatrix)。政府权利来自以捍卫个人自主权的宪法为基础的民主议会制。最高行政机关为内阁,并以首相为内阁领导统辖各部会,内阁还包括所有的部长。内阁成员由女皇钦定。
荷兰最高立法机关是两院制的国会。上院(参议院)有议员75名,由12个省级立法机构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下院(众议院)则有150名议员,由民众直接选举,任期四年。各省由各省直接选出的省政务会(Provincial Council)、一位省行政官以及女皇委派的专员进行管理。省政务会负责执行地区规划的重要任务。市镇一级的执政当局由直接选出的市政务会、一位市行政官(市长和市议员)以及一位市长组成。
所有年满18岁的荷兰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在荷兰居住至少满5年的合法外国居民也享有选举权,但仅限于市级范围。荷兰政治舞台的特点是多个政党的存在,他们为有机会代表其选民的利益相互竞争,没有任何一个单一党派的规模能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而独立执政,因此小党联合组阁的现象相当常见,这种多党派的联合政府传统保持了政权的分散,也因此使得政府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贯性。政治学家一般把荷兰认为是民主政体的典型样本。 对企业而言,其底线始终是要求政府有长期坚定的承诺来保持和促进私营企业发展。荷兰政府意识到国际企业界对于荷兰经济持续健康的重要性,因此,对在荷兰运营的外国公司涉及其商业需要和利益时,保证了影响其发展的政府政策在总体上的一致性、可预测性,以及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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