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通过信息交流,避免重复试验。 在信息交流论坛(Subst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 Forum ,SIEF)上,可实现: 1. 法规生效20个月后,查询是否已有试验研究; 2. 2周内,试验成果持有人向查询人发证明; 3. 商谈费用分摊; 4. 试验成果持有人在收到费用后2周内提供试验成果; 5. 如没有试验,则参与者们协商试验承担者及费用分摊; 6. 如试验成果持有人拒绝提供,管理局应适时提供研究摘要,成果持有人有权要求费用平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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